4.依據我國學習障礙的鑑定基準,「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為 鑑定的必要條件之一。試列舉五項此一做法的目的。(10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1.排除文化不利
2.排除學習成就低落
3.排除學習動機低落
4.排除學習技巧不足
5.避免低估學生
詳解
我國學習障礙鑑定基準中明定鑑定前必須實施「轉介前介入」,此做法之目的如下:
1.避免資源浪費:減少不當轉介造成的特教資源的浪費。
2.因素排除:排除因社經文化地位不利或教學不當等因素的低成就學生誤判為學障。
3.增進普特合作:增加普教老師之責任,促進普教老師與特教老師之合作、溝通。
4.及早介入:避免學生學習持續低落造成習得無助感影響學習的信心甚至適應情形。
5.平等原則:讓所有學生都能受到對等的待遇。
詳解
學習障礙為學生具有平均智力,但某項學科學習成就卻低於平均之下,亦須排除智力.感官.文化影響,而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介入仍難有效改善,成為必要條件之一,以下是說明此作法之目的:
1.減少特教資源浪費:確認享用資源者是確實需要此項特教服務。
2.排除文化不利等因素:在先前介入階段就先確認學生不是因為文化.語言的因素,而導致學習效果不好。
3.再次確認學習上有困難:減少偽陽性及偽陰性學生的出現。
4.有效的教學介入:可以透過前面介入報告未成功的結果,深入了解學生需求及其能力範圍。
5.避免教師教學不當:能了解學生不是因教師的教學技巧不當所造成學生學習結果不佳。
經過一般教育後難改善的學生,篩選出來後,即可特殊教育的資源,依照其能力和表現,給予個別化課程。
詳解
1.減少特教資源的浪費
2.排除文化不利因素
3.排除教師教學不當、先入為主之觀念
4.排除學習動機低落
5.再次確認,避免誤判
詳解
1. 避免學生應教學不當或是文化刺激不足等環境因素影響學生學習表現。
2. 降低偽陽性,希望將特教服務留給真的有需求的學生
3. 使老師為所有的學生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並針對學習困難學生提供補救教學
4. 避免因為錯誤的鑑定而影響了孩子的權益以及學習
5. 重視學生真正的需求,而避免因為需求而被套上態度不佳、懶惰等負面標籤
詳解
1.如非必要不隨意更改學生所熟悉之班級,故若經一般介入即可有效改善則不需進入特教系統
2.經確定後更可了解學生程度
3.減少特教資源濫用
4.因學障本身在鑑定上有其模糊之處,藉此條件能更清楚界定
5.不增加老師、同學、家長之負擔
詳解
將「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當作鑑定必要條件的原因有以下五點:
1.避免特教資源的浪費
2.增加普教與特教教師的合作與溝通
3.建立補救教學之系統與完整性
4.避免障礙打擊學生信心與適應性
5.排除文化不利,讓學生都受到平等對待
詳解
避免偽陽性發生(不是學障卻被鑑定為學障:因為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造成障礙的學生)
篩選出偽陰性(是學障卻沒被發現)學生
減少特教資源浪費
落實早期介入與預防
提供學生補救機會
詳解
1.確定非因教學方式的不同而產生其學習不當。
2.確定非因其障礙或文化不利的因素而導致其學習不佳。
3.確定非因其當下情緒的影響而影響其學習。
4.確定非因教材不適當而影響學習狀況。
5.確定非因教學資源的缺乏而影響其學習。
詳解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學習障礙鑑定的必要條件之一為「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其做法之目的有以下五點。
1. 排除文化不利因素。
2. 排除低成就學生。
3. 排除因為不當教學之下的偽陽性學生。
4. 排除因為學習策略不佳的偽陽性學生。
5. 排除學習動機低落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