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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9年 - 99年教師檢定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60977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4.試舉述美國<沒有任何孩子落後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之四項主要特色?

詳解 (共 7 筆)

詳解 提供者:GUO

1.加強績效責任

2.提供家長與學生更多選擇

3.賦予洲與學區和學校更大彈性

4.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

5.注重有效的教育計劃和實際

詳解 提供者:Zoeyee

《沒有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以下簡稱NCLB)法案的主要目的在縮小中小學的學習落差,正視不同族群間的學習落差,並積極加以矯正。對於在第一線教育學生的學校教育人員,以拉拔少數族裔及弱勢學生的重責大任,同時明令獎懲,充份展現企圖藉助教育手段拉拔弱勢族裔,消弭社會不公的強大決心。


茲將NCLB法案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1. 各校必須達成各州每年所訂的閱讀及數學目標。

2. 要求各州每年必須實施3~8年級學生閱讀和數學的測驗,並在2007~2008年前實施K-12三個階段中每階段一次的科學測驗。各州都要有學生樣本參加4和8年級閱讀及數學的全國教育進步測驗。

3. 要求對於持續無法達成目標學校,應提供學生選擇其他公立學校與補救教學的機會。

4. 要求各州確保教師必須至少具備學士學位並具備合格證書。

5. 要求貧困學區的學校更應施行K-3年級閱讀優先計畫。

6. 若有學校連續5年未達目標,各州可有5個處置方式:(1)更換教職員;(2)轉型為特許學校;(3)州政府接管;(4)外部公司控管;(5)徹底變革重組。

7. 要求各州將學生測驗所得分數,依背景進行不同群組的數據分析,以確保學校重視不同背景學生進步情形,並公布周知。

8. 特別強調撥款補助高貧困學區,改進不利地區學生學業成就。


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電子報 第93期

詳解 提供者:Chang Chia Chia
詳解 提供者:張羽萱
號稱「民族大鎔爐」的美國,其實種族間一直存在著貧富與階級差距。有鑑於教育是突破社會階級的最佳管道,布希總統為了從根矯治這個社會問題,[讓弱勢孩子得到公平的教育機會],在二○○二年提出《不放棄任何孩子》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NCLB)。 不同族裔在美國校園與社會的爬升力有明顯不同,少數族裔中,傳統文化重視教育及苦讀的亞裔學生,學業成就佳,也在社會各階層出人頭地。拉丁裔學生增加迅速,表現也愈來愈好。但非裔和原住民人口,從教育程度落後到就業、收入一路弱勢的情況,始終是美國社會的一大問題。可是,過去的教育體系對各族裔一視同仁,並不把特別拉弱勢學生一把當成教育當局的責任。 而「No Child Left Behind」卻是基於完全不同的思維,正視族裔之間的差距,並且積極介入矯正。對在第一線教育學生的學校與教師,該法課以拉拔少數族裔及弱勢學生的責任,同時明令獎懲。這個法案體現了一個藉教育手段抵消社會不公、拉拔所有弱勢孩子的強大企圖。 美國的教育改革: 一、NCLB法案:沒有任何孩子落後法 在布希總統公佈No Child Left Behind,NCLB法案之後,重新規範各州政府、地方學區、學校的責任權力與績效要求(訂定各州年度進步達成及精熟標準);這個法案基本上類似於布希在德州州長任內所推行,延續到總統任內;沒有任何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NCLB)是布希在2001年上任後所通過的重大教育法案,可視為延續1960年代聯邦教育法案的修訂(劉慶仁,2005;楊巧玲,2007)。 註:1965年第89屆國會通過的中小學教育法案,明訂補助地方學區、協助低受入家庭孩子、提供經費讓公私立中小學購書等。 (一)NCLB法案內容 : 1、維持每年的學科評估與績效 (1)州政府及地方學區持續評估3至8年級在閱讀和數學的表現,且各州都要參與全國教育進步評估(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2008年之前,評估系統中要增加三個年級的科學評估。 (2)學生的評估結果通知家長,學校需要為所有學生的表現負責。 (3)成就測驗果按照種族、英語學習(精通程度)、身心障礙、社經地位等加以列舉統計,學生參與率須達95﹪。 (4)各州訂定學業標準,確保沒有任何學生群體落後。未達「年度適當進步」(adequate yearly progress)的學區和學校,即要求改善、矯正、或重組,以達到州政府所訂學業標準。達到標準或縮小各族裔學生成就差距的學校,將有資格獲得州學業成就獎。 2、強化公立學校提供家長和學生更多選擇: (1)未達「年度適當進步」必須改善、矯正或重組的學校學生,提供機會轉往學區內其他的公立學校。 (2)允許低收入家庭學生運用補助款,參與輔助性教育服務(公私立機構均可),包括:家教、課後輔導活動。 (3)州政府必須建立遴選提供輔助性服務機構業者的標準(含非營利機構、宗教團體、營利機構、公私立學校等)。 3、賦予州政府(議會)、地方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 (1) 法案的彈性條文賦予州政府、議會和學區權力,可將州補助款50﹪經費轉移至:教師素質、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安全無毒品校園等方案執行。 (2) 各州聯邦補助款的整合使用:州彈性示範方案。 4、推動實證有效的教育方式: 以努力的閱讀者的政策(striving readers)為例,針對6至12年級學生,提供經費給學校設計能夠增加學生閱讀成就的教學策略,且須透過嚴謹的實驗評鑑過程測量方案的影響與效益。 5、協助教師縮短成就落差 (1)獎勵傑出教學:教師激勵專款~~提供州及學區獎勵提高學生成就與縮短學生成就落差的教師及校長;貧窮學校工作的教師與校長也能獲得獎勵。 (2)學科成就聚焦在閱讀、數學與科學。(劉慶仁,2005;楊巧玲,2007) 內容重點: 1、政府立案 提供資助: 對清寒或殘障學生的家庭提供資助,讓孩子能安心向學。 2、 鼓勵教師 落實關懷: 政府還對有效提升弱勢學生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讓教師有更 大誘因幫助落後的弱勢學生。 但「不讓任一孩子落後」法案要求【驗收教學的效果】(其實就是考試),影響深遠,牽動著教學發展趨勢走向考試制度。(很多學者不以為然,但見美國中學生各向成績都不如亞洲諸國,也不得不試一試。)
詳解 提供者:老人考生
1.注重小朋友的身體健康,所以有身體檢查 2.住重小朋友的認知方面學習,讓他們不要落後其他小朋友 3.讓家長當義工在校協助小朋友 4.老師方面是要具有學歷,著重在於教導小朋友認知,讓他們在國小畢業之前可以閱讀
詳解 提供者:阿包
1.教育積極 2.幫助弱勢 3. 4.
詳解 提供者:Queeni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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