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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2年 - 112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114168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1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5.個別化教育計畫團隊進行評估時,需檢視調整措施能否符合相關之客觀標準, 包括相關性、______ 、可能性、經濟上的可行性。若學生所提出的調整措施, 不符合上述標準之任何一項,學校得拒絕調整。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LyNN
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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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項:財政上的可行性
詳解 提供者:Wendy Wu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一)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
6. 注意事項
a.相關性:該調整措施與有效實現該名身心障礙學生權利之目的具相關性;
b.比例性:該調整措施與能為該名障礙者實現之權利符合比例;
c.可能性:該調整措施在事實上與法律上可能做到(如:現行科技可以做到的調整措施),或是實現該調整措施不會違反現行法律;
d.財政上的可行性:窮盡可得的財政支援還是可以提供;
e.經濟上的可行性:提供該調整措施不會危害義務承擔方(如:學校)之營運與生存,或實質傷害其核心功能之執行。
若學生所提出的調整措施,不符合上述標準之任何一項,學校得拒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