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1 22200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術科_乙級:職安訓練規勞基勞檢法#99167
科目: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6.工廠可以找哪些機構來做急救人員訓練? 急救訓可以跟哪些單位合辦?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恐虐狂戰士

A1: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大專院校有醫護科系,非營利急救訓練單位

A2:與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或大專校院設有醫、護
科系者合辦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 22 條

110/7/7修法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訓練單位(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
大專院校有醫護科系),以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
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及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
第六款之訓練單位(非營利急救訓練單位),以辦理急救人

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至第九款
之訓練單位,辦理急救訓練時,應與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
關醫院評鑑合格或大專校院設有醫、護科系者合辦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至第九款
之訓練單位,除為醫護專業團體外,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
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訓練時,應與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衛服部)醫院評鑑合格者或大專校院設有醫、護科系者
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