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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桃園市_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國文科#138390(20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_國中部:國文科#138389(17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_教師甄選試題:英文科#138387(41題)
115年 - 115 高雄醫學大學_學士後醫學系招生筆試﹕英文#138386(51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術科)_廣告設計科:基礎圖學(專業一)#138385(1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術科)_廣告設計科:電腦繪圖#138384(1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術科)_廣告設計科:設計繪畫#138383(1題)
115年 - 115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試試題:音樂科#138382(12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國文科#138381(10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國立成功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化學系:無機化學#138380(35題)
最新試題
50.( ) 鑄造工廠應如何進行機器保養較理想? (A)隨時保養 (B)1 天保養 1 次 (C)1 星期保養 1 次 (D)1 個 月保養 1 次。
49.( ) 欲檢驗極大量生產之鑄件,宜進行: (A)每一個都檢驗 (B)第一個及最後一個檢驗 (C)隨意檢驗 (D)抽樣檢驗。
48.( ) 光譜分析儀主要是用來檢驗鑄件之: (A)成份 (B)金相組織 (C)強度 (D)缺陷。
最新申論題
4. 試列舉出兩種壓鑄法: __________、 __________。
3. 試列舉出兩種離心鑄造法:__________ 、 __________。
2. 試列舉出四種造模機械: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新課程
國中會考數學總複習
講師:
Dddd
簡介:
更加瞭解學習內容並獲取高分
藥物分析&生藥學(含中藥)
講師:
GO-GO國考(二階通過)
簡介:
針對114-109中藥考題進行整理
銀行英文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本課程專為準備台灣各大銀行(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台...
最新主題筆記
第三章 第一節 詐欺罪 貳、構成要件 四、財產損失(六)有意識自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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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心智圖】刑法分則-財產法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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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詐欺與背信 第一節 詐欺罪
第三章 第一節 詐欺罪 貳、構成要件 五、故意與意圖(一)故意(二)意圖的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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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心智圖】刑法分則-財產法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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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詐欺與背信 第一節 詐欺罪
第三章 第一節 詐欺罪 貳、構成要件 五、故意與意圖(三)蓄意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利(四)獲利與損失的同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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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心智圖】刑法分則-財產法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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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詐欺與背信 第一節 詐欺罪
最新討論
29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繼承之拋棄,自繼承人拋棄繼承之時起,發生效力 (B)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C)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而直系血親中有一人拋棄繼承權者,配偶之應繼分將不受影響 (D)拋棄繼承為要式行為,繼承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為繼承人之時起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其他全體繼承人、戶政機關或法院為之
258. 物體的熱輻射強度與其溫度的幾次方成正比? (A)1 (B)2 (C)3 (D)4 。
56. 各類食材的貯存與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 (A)海鮮類採購後為避免切割污染須馬上完整冰存 以免變質 (B)蛋類冷藏時應尖端向下 (C)油脂類貯存應置於陰涼且乾燥處為宜 (D)鮮奶不宜冷凍貯存需存於 3~7℃
63. 依據學校衛生法,有關學校衛生管理工作,下列敘 述何者 錯誤 ? (A)學校檢查餐飲場所紀錄應保存 3 年 (B)學校每月應至少檢查餐飲場所 1 次,並予記錄 (C)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 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 1 次 (D)學校餐飲衛生管理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
4.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中,針對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成員人數、組 成、開會頻率及會議紀錄保存年限之規定為何?
一、甲男與乙女為男女朋友,兩人過從親密。甲知悉乙由其受孕懷胎後,甲 旋即要乙簽下「如乙執意生下孩子,應自行扶養,與甲無關」之切結書。 其後,乙產下丙女,甲對乙丙置之不理。丙由乙單獨教養,十四年來均 由乙支出扶養費。今乙請求甲返還其十四年來代墊兩人之未成年丙女的 扶養費,對此甲先表示既然乙簽下切結書,依約即應自行扶養;何況乙 單獨行使親權,應獨自負擔丙之扶養費;後又抗辯其亦得拒絕返還乙逾 五年部分之代墊扶養費等語。問乙之請求是否有理?(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