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自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駁回自訴之裁定確定後,雖無刑事訴訟法第260條各款情形之一,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自訴
(B)不得對岳父母提起自訴
(C)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仍得再行自訴
(D)自訴人得隨時撤回自訴,不限於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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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3), B(1760), C(95), D(303), E(1) #186958

詳解 (共 10 筆)

#394812
法條是說直系尊親屬,並沒有強調「血親」喔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4年上字3966號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三條所謂直系尊親屬,不以直系血親尊親屬為限,即
直系姻親尊親屬亦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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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198
A)駁回自訴之裁定確定後,雖無刑事訴訟法第260條各款情形之一,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自訴
§326駁回自訴之裁定已確定者,有第二百六十條各款情形之一,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自訴 
(C)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仍得再行自訴 
§322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D)自訴人得隨時撤回自訴,不限於告訴乃論之罪
§325告訴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自訴。 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書記官應速將撤回自訴之事由,通知被告。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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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946
第 321 條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第 322 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 325 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自訴。 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書記官應速將撤回自訴之事由,通知被告。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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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768

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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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374
(A)駁回自訴之裁定確定後,雖無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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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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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866

岳父母不是"姻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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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795
又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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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7251
(B)不得對岳父母提起自訴 刑事訴訟...
(共 13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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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496
(A)駁回自訴之裁定確定後,雖無刑事訴訟法第260條各款情形之一,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自訴
(C)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仍得再行自訴
(D)自訴人得隨時撤回自訴,不限於告訴乃論之罪
是錯在那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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