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83 年 4 月 20 日核定之「國人入境短期停留長期居留及戶籍登記作業要點」賦予主管機關,對在台灣地區無戶籍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得不予許可、撤銷其許可、撤銷或註銷其戶籍之規定,係違反下列那一個原則?
(A)比例原則
(B)平等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誠信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1), B(511), C(4611), D(76), E(0) #330785

詳解 (共 10 筆)

#753197
1F的說法應該也對~( 畢竟行政院台內字第13557號函 都出來了 0.0 )
「國人入境短期停留長期居留及戶籍登記作業要點」← 應該是這個「要點」沒「法律」明確授權給它,so 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也即違反相對法律保留原則
49
0
#753191

1.憲法保留 :

指該類型之國家事務必須由憲法加以明訂後,行政機關始得為之。目前屬於憲法保留的事項為憲法第8條對於人身自由(尤其是24小時之規定)之保障。此外,又國內學者認為公民投票亦屬憲法保留之範圍,


2. 絕對法律保留(國會保留)

針對生命權及剝奪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須由立法者自行制訂法律規範之,例如,罪刑法定主義(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國家賠償之要件(憲法第24條)。

此外,透過國內之大法官解釋認為,臨檢之要件(釋字第535號)、時效制度(#474)、憲法委託事項。

3. 相對法律保留

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及其他重大公益有關的給付行政,亦應以法律加以規定,但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之方式,只要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亦可。 例如:裁罰性處分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應以法律規定,或由法律具體明確授權為之。此外,大法官透過解釋(402及510之比較),可以得知若為裁罰性處分,其法律授權明確性較為嚴格,而非屬裁罰性處分,則授權明確性較為寬鬆。

4. 非屬法律保留範圍:

於幹預行政下僅屬與執行法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或不具重大公益之給付行政得以職權命令為之亦非法所不許。此外,大法官釋字第563號認為大學自治非屬法律保留之範圍。

12
0
#1069407

B修正前所得稅法規定:勞工退休金免稅。復經財政部函釋:所得稅法所稱勞工,係指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所僱用之勞工。本項 函釋違反下列何項行政法原則?
(A)法律優位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誠信原則
7
0
#731434
不是因為這命令已經有剝奪人民權利的行為,應該使用法律才行,所以答案才是法律保留嗎?
5
0
#1068659
非法律授權@@
5
0
#5593138
核定之作業要點 賦予主管機關,對在台灣...
(共 4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716523

命令:關於在台灣地區無戶籍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得不予許可撤銷其許可撤銷或註銷其戶籍並限期離境之規定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83.04.20行政院台內字第13557號函修正核定之「國人入境短期停留長期居留及戶籍登記作業要點」第7點第1項之相關規定)

應該是考法律明確行原則

3
4
#753352

感謝5F的解說

1
0
#5546501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
(共 1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731707

原來如此,多謝了!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