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現行特教相關法規,下列有關身心障礙者鑑定與安置作業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家長代表可以出席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B)普通班若發現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時,應由教務處人員負責轉介
(C)鑑定、安置及輔導的實施方法與程序,是由教育部統一規定
(D)身心障礙者之鑑定,應向居住地直轄市區公所或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統計: A(1724), B(34), C(178), D(635), E(0) #208297
詳解 (共 10 筆)
第 六 條 | 身心障礙者之鑑定,其流程如下: |
C)特教法第六條 鑑輔會~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相關資源配置,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感謝以上老師~統整如下~~~
(A)家長代表可以出席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C)鑑定、安置及輔導的實施方法與程序,是由教育部統一規定
名 稱 特殊教育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6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相關資源配置,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B)普通班若發現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時,應由教務處人員負責轉介
>>>輔導室/特教組
(D)身心障礙者之鑑定,應向居住地直轄市區公所或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身心障礙者之鑑定,其流程如下:一、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申請。(ps.其實這選項講得很不清楚~沒說是教育鑑定還是醫療/社福鑑定>"<)
(A)家長代表可以出席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B)普通班若發現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時,應由輔導室/特教組負責轉介
(C)鑑定、安置及輔導的實施方法與程序,是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特教法第6條)
(D)身心障礙者之鑑定,應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身障鑑定辦法第7條)
D錯是因為是戶籍地不是居住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