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位倫理學者批判了事實與價值不分的「自然主義的謬誤」?
(A)黑爾(R. M. Hare),
(B)摩爾(G. E. Moore),
(C)艾爾(A.J. Ayer),
(D)萊爾(G. R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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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38), C(6), D(6), E(0) #211610

詳解 (共 2 筆)

#185721
全部都是"爾"
很難猜..哈

如同國文有一提  張我軍  張軍我  鄭我軍 鄭軍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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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76


林火旺,《倫理學》,1999,五南出版 
■後設倫理學

⊙Moore的非自然主義(Non-naturalism)

→善的定義
1.約定定義(Stipulative)
2.字典/口頭定義(Lexical/Verbal)
3.分析定義(analytical):immunity from counter-examples, enlighteningness
→善是不可被(分析)定義的,因為它是一個簡單的概念。
→「自然主義的謬誤」(Natrualistic fallacy)自然主義認為善是可以被定義的,善存在於自然物中:「善乃因人們贊成、喜歡、希望、尊敬的;惡乃人們不贊成、痛恨、不喜歡、厭惡的」(立人按:訴諸人類情感)
→自然主義無法證明何人主張為正確,只能訴諸群眾。
→「開放問題論證」(Open-question argument):一個人能完全理解該問題的意義,卻不知答案。
→一個人「想要」(Would Want)的不完全等於他「應該要」(Should Want)的。
→Moore認為,善並是「非自然性質」(Non-natural property),是「附加性質/總結性質」(Supervenient property/consequential property),並非「內在性質/構成性質」(intrinsic property/constitutive)(如黃色)(立人按:莎翁所說:「世上無善惡,唯思考使然」)
→「直覺主義」
→批判:
1.「非自然性質」存在嗎?我們不可能想像一個「黃色」,完全不附著於任何事物之上。善也是被感知的。
2.類比的謬誤:Bernard Williams認為,「善」是歸屬性形容詞(attribute),「黃」是修飾性形容詞(predictive),二者不同
3.開放論證的挑戰:善和任何自然性質都非「同義詞」,但不因此導得善的性質不等於某一自然性質。依Moore講法,所有消息性的定義都不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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