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朱熹手訂之《白鹿洞書院揭示》,就其內容觀之,係以何者為其核心的完整教
育計畫?
(A)考試工作
(B)教務工作
(C)訓導工作
(D)總務工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4), B(2138), C(3441), D(21), E(0) #76057
統計: A(374), B(2138), C(3441), D(21), E(0) #76057
詳解 (共 4 筆)
#153843
《白鹿洞書院揭示》又稱《白鹿洞書院學規》,或稱《白鹿洞書院教條》。朱熹於宋淳熙七年(1180年)知南康軍時所制定。揭示中確定五教之目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為學之序為「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修身之要為「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處事之要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接物之要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131
5
#379486
朱熹訓完人後就笑嘻嘻
31
0
#153840
朱子白鹿洞書院揭示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卽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別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慾,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今人之為學者,則旣反是矣。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苟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已淺矣。而其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條列於右,而揭之楣間。 諸 君其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雲為之際,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則彼所為規者,必將取之,固不得而略也。 諸 君其亦念之哉。
分享
12
0
#152139
why?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