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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資賦優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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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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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年份:
95年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新版特殊教育法擴大資優的範圍,除了「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之外,另加「創造能力」與
(A)「學業性向」
(B)「思考能力」
(C)「問題解決能力」
(D)「領導能力」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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