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三個人想同時從A 地到B 地,A、B兩地相距25.2 公里,而每人走路的時速為每小時4 公里。三人合租了一輛含司機丁的摩托車,由於這三人皆不會騎摩托車,且摩托車最多只能載1 人,只好先由丁騎摩托車載甲,其餘二人用走路,在路上放下甲後,甲往前方走路,丁自己一個人騎摩托車往回走繼續載乙;在路上放下乙後,乙往前方走路,丁自己一個人騎摩托車往回走繼續載丙,最後四人同時到達B 點。假設摩托車的時速是36 公里,且甲、乙、丙三人走路時間與坐摩托車時間皆相同,且每人用在走路的時間是坐摩托車時間的3.6 倍,則在整趟運送過程中,丁剛好是自己一個人騎摩托車時,總共騎了幾公里?(設甲、乙、丙走路與丁騎摩托車,皆保持固定的速度,且上下車與摩托車回車的時間皆不採計)
(A)28.8
(B)32.2
(C)36.6
(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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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78), C(83), D(39), E(0) #377345
統計: A(117), B(78), C(83), D(39), E(0) #377345
詳解 (共 1 筆)
#987972
假設三坐車時間皆為 X 小時,所以走路時間為3.6X小時
由甲來看 36*X+4*3.6X=25.2, 得X=0.5,所以甲坐車和走路共花了2.3小時
因為四人同時到達,所以丁騎車也騎了2.3小時,所以是共騎了2.3*36=82.8公里
有載人的距離為36*0.5*3=54公里
所以丁自己一個人騎的距離=82.8-54=28.8公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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