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年份:
96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根據教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的義務?
(A)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B)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C)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D)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yalin
B1 · 2011/07/09
推薦的詳解#190920
未解鎖
第 十六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
(共 5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