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法定原則非基於下列何項立法目的?
(A)使控訴原則之告即應理精神得以落實
(B)防止檢察官濫行起訴對人權之侵害
(C)制衡檢察官之主動偵查權之濫行
(D)避免檢察官消極性不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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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66), B(183), C(477), D(394), E(0) #344459
統計: A(1266), B(183), C(477), D(394), E(0) #344459
詳解 (共 9 筆)
#434829
※檢察官的起訴模式
一、法定原則如下:
(一)意義:若有符合法律之規定的時後,檢察官就應該予以起訴之原則。
1、起訴法定原則:刑訴法第251條~
足認有犯嫌,即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性時,即達應起訴之門檻。
2、不起訴法定原則:刑訴法第252條
有該事由時,即應絕對不起訴處分。
3、偵查法定原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時,即應開始偵查。
(二)基礎:憲法平等原則之化身。
(三)目的:
1、防範檢察官濫權起訴或不起訴。
2、避免上級行政首長上下其手。
二、便宜原則:
(一)意義:基於訴訟經濟、刑事追訴之目的性及有效性等之考量,而賦予檢察官某種程度之權限,使其對於某些具備起訴要件之刑案,依職權權衡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二)類型:
1、起訴便宜原則:
(1)微罪不舉:刑訴法第253條
(2)執行刑無實益:刑訴法第254條
2、緩起訴處分:
刑訴法第253條之1、之2、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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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399
(A)使控訴原則之告即應理精神得以落實
刑事訴訟的構造: 彈劾主義(= 訴訟制度 or 控訴制度) V.S 糾問主義
一、糾問主義:由法官一手包辦所有的刑事程序(糾問才是包青天喔!)
二、彈劾主義(= 訴訟制度 or 控訴制度): 由訴追機關(檢察官)發動的程序,程序參與者包含了
訴追者、被追訴者與審判者,在此訴訟構造下,會呈現三面訴訟關係。
(一) 彈劾主義的原則之一 ==> 控訴壟斷原則
唯有檢察官始能控訴犯罪
EX:
第266條(起訴對人之效力)
起訴之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第268條(不告不理之原則)
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所以(A)使控訴原則之告即應理精神得以落實
==> 檢察官壟斷控訴
參補習班刑訴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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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927
不是每個都告及應理,這樣法院不就忙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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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426
(A)使控訴原則之告即應理精神得以落實(X;此為不告不理原則,非檢察官法定原則,而是與法院/法官有關)
(B)防止檢察官濫行起訴對人權之侵害(O;依法提訴)
(C)制衡檢察官之主動偵查權之濫行(O;依法不起訴)
(D)避免檢察官消極性不行使職權(O;依法偵查)
刑事訴訟法 第 251 條 (公訴之提起)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B)防止檢察官濫行起訴對人權之侵害(O;依法提訴)
(C)制衡檢察官之主動偵查權之濫行(O;依法不起訴)
(D)避免檢察官消極性不行使職權(O;依法偵查)
刑事訴訟法 第 251 條 (公訴之提起)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 第 252 條 (絕對不起訴處分)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 第 228 條 (偵查之發動)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前項偵查,檢察官得限期命檢察事務官、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或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並提出報告。必要時,得將相關卷證一併發交。
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 第 228 條 (偵查之發動)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前項偵查,檢察官得限期命檢察事務官、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或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並提出報告。必要時,得將相關卷證一併發交。
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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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00
A 控訴原則 居然沒看清楚 又不是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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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52
起訴便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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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8
控訴壟斷? 那自訴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是否違反「控訴壟斷」原則?控訴壟斷原則說「只有檢察官才能控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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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627
所以控訴原則是不好的對嗎?
控訴原則就是指檢察官可以壟斷對不對?QQ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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