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貞觀十年,太宗謂侍臣曰:「國家法令,惟須簡約,不可一罪作數種條格。格式既多,官人
不能盡記,更生姦詐。若欲出罪即引輕條,若欲入罪即引重條。」(吳兢《貞觀政要》)
依據上文,下列選項何者最接近其旨意?
(A)同罪異罰,非刑也
(B)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
(C)法嚴而姦易息,政寬而民多犯
(D)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所以一人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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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8), B(277), C(364), D(109), E(0) #1832703
統計: A(1738), B(277), C(364), D(109), E(0) #1832703
詳解 (共 7 筆)
#2943781
貞觀十年,唐太宗對侍臣說:“國家的法令,一定要簡約,不可以一個罪名定很多種處罰條令。條款太煩瑣,官員不能夠完全記清楚,反而會生出許多奸詐的事端來,如果要開脫犯人的罪名,有人就會援引從輕的處罰,如果要把罪名硬加到別人頭上,就會用從重的處罰。這對國家的治安非常不利。現在,我們應該仔細審定條款,不要使各條款之間互相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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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521
語譯:貞觀10年,唐太宗對侍臣說:“國家的法令,一定要簡約,不可以一個罪名定很多種處罰條令。條款太煩瑣,官員不能夠完全記清楚,反而會生出許多奸詐的事端來,如果要開脫犯人的罪名,有人就會援引從輕的處罰,如果要把罪名硬加到別人頭上,就會用從重的處罰。這對國家的治安非常不利。現在,我們應該仔細審定條款,不要使各條款之間互相牽連。”
(A)犯同樣的罪,處罰卻有不同,這不是刑法的原則。
(B)法令在上層制定以後,下層就形成了相應的風俗習慣。法令給百姓規定了哪些事可行,哪些事不可行,本來具有強制的性質;久而久之,在民間就形成了相應的風俗習慣,執法的自覺性也因之提高。兩句說明了法制與民俗的關係,強調了立法的重要性。
(C)法律嚴苛,人民懼怕,則姦邪之事就少;政令過於寬大,民眾恐懼心少,就易觸犯法律。此言強調治國要用重典,嚴法紀以防患於未然。
(D) 法令即使不完善,但仍勝過沒有法令,它是用來統一臣民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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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97
法律明確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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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8554
怎麼感覺跟現在的社會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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