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那些學生需要為其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甲、所有特殊學生 乙、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 丙、特教班之身心障礙學生 丁、資賦優異資源班學生
(A)甲乙丙丁
(B)甲乙丙
(C)乙丙
(D)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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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 B(193), C(600), D(27), E(0) #398795

詳解 (共 7 筆)

#602467
名稱不一樣,要小心 資優高中以下:「個...
(共 45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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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95
特殊學生包括資優跟身障,資優不擬IEP,故A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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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819

只要是經鑑輔會鑑定通過的身心障礙學生,不管在普通班還是特教班,還是在普通班就讀但沒接受直接服務的學生,皆需要為其擬定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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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254
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不一定要吧
如果沒有教育需求的話鑑定不會過
這時就不用幫他擬定IE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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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80
身障資優應該也有IE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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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01

特教法第28條

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 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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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841
選項裡沒有身障資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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