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B)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聽證程序之進行應以書面為之
(C)聽證一般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人
(D)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再為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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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1), B(5877), C(369), D(595), E(0) #1983136

詳解 (共 4 筆)

#3326698

(A)

58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 預備聽證為下列事項︰ 一、議定聽證程序之進行。 二、釐清爭點。 三、提出有關文書及證據。 四、變更聽證之期日、場所與主持人。 預備聽證之進行,作成紀錄

(B)

59

聽證法律另有規定公開言詞為之。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持人職權當事人之申請,決定全部或一部
不公開 一、公開顯然有違背公益之虞者。 二、公開對當事人利益有造成重大損害之虞者。

(C)

57

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主持人,必要時律師、相關專業人員 或其他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

(D)

66

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再為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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