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及其他相關管理法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 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申請購置防暴網
(B) 衛生稽查員所屬機關不得申請購置警銬
(C) 擊昏槍屬「其他器械」之「電氣器械」
(D) 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中所稱「防護型噴霧器」,屬警械種類規格之一
統計: A(294), B(136), C(199), D(1943), E(0) #2546457
詳解 (共 4 筆)
選項A(正確)
V(A) 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申請購置防暴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6&flno=7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 7 條
I.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
三、許可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
四、申請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加附使用人在職證明文件及照片3張。
II. 未僱用警衛之金銀珠寶業者,其負責人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
III. 前2項申請許可購置電擊器屬拋射式者,以運送保全人員為限。
電擊器屬拋射式者:電擊槍
V(B) 衛生稽查員所屬機關不得申請購置警銬
正確,衛生稽查員所屬機關,得申請購置限於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6&flno=7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 7 條
I.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
三、許可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
四、申請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加附使用人在職證明文件及照片3張。
II. 未僱用警衛之金銀珠寶業者,其負責人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
III. 前2項申請許可購置電擊器屬拋射式者,以運送保全人員為限。
電擊器屬拋射式者:電擊槍
V(C) 擊昏槍屬「其他器械」之「電氣器械」
正確,請參閱最下面附表
(D) 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中所稱「防護型噴霧器」,屬警械種類規格之一
防護型噴霧器不是「警械」,為「防護型應勤裝備」
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 第 2 點
本要點所稱防護型應勤裝備,指以辣椒精、胡椒及芥末等非瓦斯化學成分製造之防護型噴霧器及其他防護型應勤裝備。
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01
法規名稱: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
發文字號:行政院院臺治字第0950023739號函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 |||
種類 | 規格 | 備考 | |
棍 | 警棍 | 木質警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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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質警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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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質伸縮警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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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 警刀 | 各式警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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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 | 手槍 | 各式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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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鋒槍 | 各式衝鋒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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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槍 | 半自動步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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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步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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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 | 各式霰彈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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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槍 | 輕機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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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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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砲 | 迫擊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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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後座力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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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防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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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器械 | 瓦斯器械 | 瓦斯噴霧器(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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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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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警棍(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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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電氣警棍(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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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噴射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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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手榴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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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幕彈(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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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撼(閃光)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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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器械 | 電氣警棍(棒)(電擊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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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昏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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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昏彈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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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射器械 | 瓦斯粉沫噴射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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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噴水噴瓦斯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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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射裝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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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勤器械 | 警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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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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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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