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物權法定主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得依制定法創設物權
(B)僅得依特別法創設物權
(C)得依習慣法創設物權
(D) 得依法理創設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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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1), B(124), C(1813), D(311), E(0) #1712432
統計: A(511), B(124), C(1813), D(311), E(0) #1712432
詳解 (共 10 筆)
#4380160
第 757 條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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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5905
回4樓
因為 A和B 說 "僅"
僅法律 的意思 就是習慣不得創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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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9801
回4F
加了僅就是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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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673
感謝5F.6F解說~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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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565
這題也是有瑕疵吧~
民法 第 757 條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仔細解讀該條文之敘述:物權創設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法律,一種是習慣。
(A)僅得依制定法創設物權
制定法又稱成文法,指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頒佈的,表現為條文形式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習慣指經有權的國家機關以一定方式認可,賦予其規範效力的習慣或者慣例。
根據解釋,制定法不是法律的一種嗎?
(B)僅得依特別法創設物權
特別法係指適用於特定的人、事、時、地的法律,通常規定範圍較為狹小,規定內容較為詳盡,且屬特殊性規定,例如陸海空軍刑法、公司法、戰時軍律、戒嚴法即係分別以特殊身分、特別事項、特別時期、特定地區為效力所及範圍的法律。
根據解釋特別法是特殊性規定,不也是法律的一種?
(C)得依習慣法創設物權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法條中的習慣在法律上就是指習慣法。習慣法由兩個部分組成 :一、多年慣行的事實 二、普通一般人對於這個事實的確信和遵守。習慣法的用途就是在法律未規定的狀況下提供當事人和法官作為參考。
根據解釋,習慣法是在無法源時提供參考之依據,如何能創設物權?
(D) 得依法理創設物權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沒有習慣可依從時,才得依法理;不能創設也算合理~
綜上所述,A.B.C都可以算是正確的!依然還是要對出題者表示非常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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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501
書裏的基本觀念
大偉 民法概要 林大洋 第三編 物權 第一章 通則 p 308 ( 一 ) 物權法定主義
第七五七條 :「 物權,除依法律( 如漁業法、礦業法) 或習慣外,不得創設」,依此規定,物權之種類及其內容均不得自由創設。其理由如下:1. 保護交易安全: 物權具有排他性,如任由當事人自由創設,第三人既無由獲知,利益難免受到意外損害。2. 維持社會經濟制度 : 物權制度攸關國家之經濟,若許自由創設,則其種類及內容無法劃一,有礙經濟之發展。違反本條規定者無效( 第 七一條),但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如第九一二條)。又修法後雖仍維持物權法定主義,然未免過於僵化,妨害社會之發展,若新物權秩序法律未及補充時,應許習慣予以填補,以促進經濟發展,維持法秩序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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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7814
民法第757條:
物權除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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