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有關普通學校為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敘述,下列何者較合適?
甲、應配合醫療團隊執行其教育需求
乙、內容包括該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丙、由特殊教育教師負責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
丁、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A)甲丙
(B)甲丁
(C)乙丙
(D)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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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 B(102), C(872), D(1435), E(0) #3463693
統計: A(134), B(102), C(872), D(1435), E(0) #3463693
詳解 (共 8 筆)
#659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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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IEP 的擬定會參考醫療評估,但並不是「配合醫療團隊執行」全部教育需求,教育需求的主導權在教育團隊,不是醫療團隊,所以不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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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IEP 的訂定是跨專業團隊合作(含普通教師、特教教師、家長、專業人員等),並非由特殊教育教師單獨負責,因此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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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5449
甲、應配合醫療團隊執行其教育需求->參考醫療團隊評估來進行特教需求
乙、內容包括該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丙、由特殊教育教師負責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專業團隊(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及其他團隊)來擬定IEP
丁、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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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4283
? 詳解:各項敘述辨析
甲、應配合醫療團隊執行其教育需求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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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 特教服務強調的是「團隊合作」,教育、醫療、社工等專業應是平行協作的關係,而非教育端單方面「配合」醫療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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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觀念: 醫療提供診斷與治療建議,但教育需求(如課程調整、教學策略)應由學校教育團隊依據學生的學習狀況主動規劃。
乙、內容包括該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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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根據《特教法施行細則》,IEP 的內容必須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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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能力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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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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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及學期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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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支持服務(如物理治療、交通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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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轉銜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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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由特殊教育教師負責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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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 IEP 不是特教老師一個人的事,而是**「團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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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觀念: 法規明訂 IEP 應由學校召開會議訂定,參與人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教老師、普通班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如治療師)、家長,以及學生本人。
丁、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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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特殊教育法》強調學生主體性與自我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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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觀念: 學校召開 IEP 會議時,應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應邀請學生本人參與。特別是在高中職以上的轉銜階段,學生的參與尤為重要。
? 整理:IEP 的核心黃金法則
| 項目 | 法定核心要求 |
| 訂定時間 | 新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
| 團隊成員 | 家長、普師、特師、行政、專業人員、學生。 |
| 關鍵精神 | 以學生為中心、個別化、團隊參與。 |
| 必備內容 | 現況、目標、支持服務、轉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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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重點提醒
這類題目常會誤導「IEP 是特教老師的責任」或「家長沒空可以不參加」。記住:家長參與是權利也是義務,且會議必須由學校主動召開,不能推諉給單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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