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從盧梭(J. Rousseau)的自然教育觀點,以下關於引導兒童發展的敘述,何者較符合其想法?
(A)消極教育的目的在於去除人為過度的干預,讓幼兒發展自然成長
(B)自然教育中的制裁仍然必須透過成人來加以安排
(C)兒童期的重點在於語言學習、身體保健、品德培育
(D)應提供適合幼兒閱讀的書籍,以協助其發展
統計: A(9242), B(358), C(618), D(482), E(0) #2026206
詳解 (共 10 筆)
教育乃是人類作為一種創造的動物,本著理性與自由,來自我形塑成人的活動。
一、前言
在啟蒙運動狂飆的年代裡,當所有的思想家全都為著創造新進文明與唯物思潮讚歎的同時,卻有著另外一股截然不同的論調由歐陸升起,這位異樣的發聲者便是盧梭(Rousseau, Jean Jacques)。
二、生平
盧梭於1712年出生於瑞士日內瓦,1778年逝世於巴黎近郊,這66年的一生是由混亂、真實與想像的不幸,以及與朋友和仇敵激烈爭論所構成的一串獨特鎖鍊。
盧梭的生活是交替混亂的,有時生活在瘋狂的作為中,有時則沉溺於夢想中,有時就在懶散中混日子,或是為了逃避罪惡的世界而陷入精神的崩潰中。
最終,盧梭憂憤而死,臨終時的遺言裡有著這麼一句話:我一個人孤獨地活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兄弟,沒有親近的人,也沒有朋友;除了我自己,沒有任何社交活動。我這個在所有人當中最親切、最合群的人是被大家共同唾棄鄙視的,從我面前經過的人難道不都是向我吐唾沫、而不是跟我問候嗎?這整個世代難道不是以能活埋我為樂嗎?
盧梭過世後,其聲譽日增。法國大革命期間,他的遺骸被移葬在萬神殿中。
三、教育思想
(一)順應自然的教育法則,以兒童為本位:尊重兒童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並非縮小的成人。了解個別差異,進行因才施教。
(二)直觀教育的原理:認為兒童只有依據具體事實去了解事物的能力,12歲以前不能有文字課程。
(三)人性本善的理念:教育並不是傳授新內容,而是對兒童既有的內容加以保護和誘導。
(四)其最偉大的教育書:愛彌兒
愛彌兒一書中的開卷首句:上帝創造萬物皆善,因人之干擾而變壞。
書中的主角愛彌兒是一個男孩的名字,盧梭為愛彌兒安排規劃由出生到成長的一切教育方式。
依年齡區分為五篇
1.出生到五歲:身體養護期
(1)以幼兒身體養護為主,父為教師,母為褓母,母親應親自哺乳,不可用包布巾來束縛幼兒,多給幼兒接近大自然的時光。
(2)社會生活方面,認為不宜群居,應遠離都市到鄉村生活。
2.五到十二歲:感官教育期
(1)注意直觀的經驗,不給書本教育。
親身體驗生活的真實狀況,觀察大自然的一切變化。
(2)行為的訓練,靠自然的結果給予教育,是為「消極教育」,順著自然法則教育子女。
3.十二到十五歲:理性與手工教育期
(1)具有理性判斷的能力,又稱為理性時期。
(2)培養學習知識的好習慣和謀生技能。
(3)以實務的認識重於書籍的背誦。
4.十五到二十歲:感情教育期
(1)盧梭稱此期為社會的誕生,是人生真正開始生活的時刻。
(2)學習愛與友誼的關係,接受感情和道德教育,發展出良善與合群的好習性。
(3)教育成人與教育幼兒的方法完全相反,應把各種危害神秘的事告訴他,教師和學生應如同朋友般交談、互信。
(五)其女子教育的觀點
1.愛彌兒長大成人後,娶了一個扮演好妻子角色的蘇菲。
2.認為女子必須對丈夫忠心,態度謙遜,善於料理家務,會彈琴吟歌跳舞。
3.認為女子不必研究高深學問,卻需有取悅男子的能力。
4.女子從小就應學習忍耐,服從男子的判斷,接受宗教的信條。
四、教育貢獻
(一)以幼兒為中心:認為幼兒不是成人的縮影,就是應以幼兒為中心。
(二)打破形式的教育方式:形式化的教育,無法提供幼兒真正的經驗,只有直觀的態度,才能讓幼兒擁有了解和掌握週遭環境的成就與快樂。
(三)啟迪幼教思想:影響十八、十九世紀的教育哲學家,美國教育家杜威將盧梭的思想譽為「教育史上的哥白尼」。
(四)自然主義思想的創始人。
五、對盧梭的批評
(一)遠離社會接近自然:主張愛彌兒在十二以前應離開社會在自然中成長,是不可能也不恰當的。
(二)消極的道德教育:主張採用自然結果的懲罰。
(三)不接受課本書籍的教育:若十二歲前的愛彌兒是不能有文字課程的,抹殺教師和書籍功用的觀念。
(四)主張男女教育不平等,忽視女子受教育權。
(五)一對一貴族式的教育。
六、盧梭的名著
(一)《愛彌兒》
盧梭著有一本教育小說《愛彌兒》是他教育思想的代表作,主張教育應使兒童自然的、充分的發展。1762年,因《愛彌兒》一書,法國高等法院正式通緝盧梭,最後逃亡英國。
(二)《民約論》
盧梭的《民約論》亦稱《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y, Social Compact Theory)乃關於國家起源學說之一種,認為國家之產生,係先經過一無政府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惟有賴於「自然法」(law of nature)以維持社會秩序。依據自然法人民享有「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迨自然法不能維持國家的社會秩序時,人民乃結約而成立國家。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開篇就講:「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盧梭信奉社會契約,通過它,所有的人都把他們的權利轉交給了公意。
(三)《懺悔錄 》
在《懺悔錄》中,盧梭以完全不掩飾的坦白描述自己的生平與事蹟,開篇就講:「我開始從事一件史無前例、之後也不會有人仿效的工作,企圖以完全的真實來描述像我這樣一個人,而這個人正是我自己。」《懺悔錄》的內容是根據一己的特徵與幾乎是惡魔般的傲慢這兩種意識的混合體。
七、名言
◎我未必是出類拔萃,但我一定是獨一無二的。
◎教育乃是人類作為一種創造的動物,本著理性與自由,來自我形塑成人的活動。
◎贏得時間,不如失去時間。
◎犯錯不需要覺得恥辱,但是犯錯如果不知道要悔改,那這個人必定無恥之徒。
◎沒有經驗就沒有學習。
◎人們說生命很短促的,我認為是他們自己使生命那樣短促的 。
◎讀書不要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人之所以犯錯誤,不是因為他們不懂,而是因為自以為什麼都懂。
◎上帝創造萬物皆善,因人之干擾而變壞。
◎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 - 是在摧殘幼苗。
(A)消極教育的目的在於去除人為過度的干預,讓幼兒發展自然成長
(B)自然教育中的制裁仍然必須透過成人來加以安排 (幼兒不是成人的縮影,就是應以幼兒為中心)
(C)兒童期的重點在於語言學習、身體保健、品德培育(消極的道德教育,主張採用自然結果的懲罰。不接受課本書籍的教育:若十二歲前的愛彌兒是不能有文字課程的。)
(D)應提供適合幼兒閱讀的書籍,以協助其發展 (注意直觀的經驗,不給書本教育。親身體驗生活的真實狀況,觀察大自然的一切變化。)
Natural Education
「自然教育」主張教育要適應受教育者的身心成長,順隨人的自然發展來進行施教。這項主張起源於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中的重要人物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在他著名的教育小說〔愛彌兒〕(Emile,1762)中,開頭便說:「凡是出自於造物自然之手皆是善的,一經人手,就變壞了。」一語道出他哲學的中心思想:凡出自於天生自然皆是善的,出自於社會人為皆是惡的。
一七五四年盧梭回答迪戎學院(The Academy of Dijon)的一篇徵文問題,「人類的不平等起源為何?是否為自然法所認可?」時指出,人類處於 「自然狀態」為一自然人時,人人平等自由,充滿愛心,無有爭鬥,等到進入「社會狀態」以後,則爭權奪利,奴役別人,自私自利,是造成人類不平等的起源。這項自然主義的信念也是政治、社會與教育思想的基礎;他認為「自然」與「社會」是截然二分的兩個善惡對立的價值,理想中的教育(即自然教育)是以順著人自然天性的發展為法則,以培養自然人為目標。他並非希望人類倒退回野蠻的原始狀態,只是要以自然的價值作為教育標準。
盧梭所說的「自然」主要是指人天生的傾向,內容包括天生的稟賦、個性、未受人為造作的純真、生理與心理官能發展產生的趨樂避苦的傾向,以及理性判斷對幸福完美的追求傾向等等。另外一方面,「自然」也是遠離浮華社會塵囂的鄉村田野,自然教育是在素樸的自然環境中任其自然、不強制干擾、不扭曲壓抑孩童心理的教育。 (A)
盧梭指出,人生而脆弱無知,人生所需要具備的各種謀生技能與知識,都有賴於教育才能取得。他心目中理想的教育是由三部分所組成:一是「自然的教育」,就是自然的發展,人生來具有的能力和器官的內在發展;二是「人的教育」,教育人如何有效利用自然的發展;三是「事物的教育」,對影響我們的事物獲取良好的經驗。良好的自然教育是要上述三者均能夠協調配合,其中「自然的教育」與「事物教育」是被動的,因為前者超出我們能力所能控制,後者則僅有部分有限地為我們所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能完全為我們所掌握,因此自然教育的基本原則就是根據自然的發展施行教育。(B)
在〔愛彌兒〕中,盧梭依照受教育者不同的身心發展階段,規劃自然教育的五個階段:
(1)「嬰兒期」,此階段身體孱弱,以養護身體與感覺官能教育訓練為主;
(2)「孩童期」,運用需要原理與經驗法則,使兒童自己體驗;(D)
(3)「成童期」,根據實用原理與興趣法則,以情感發展為重;(C)
(4)「青年期」,本著道德原理與情感法則,以道德教育為主;
(5)「成年期」,教育根據理性原則與民主原則,著重兩性教育、婚姻教育、社會政治教育。
因為在自然狀態下的自然人原本就是平等自由、獨立的個人,故自然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有美德的個人,而非一個公民。因而自然教育的形式應是養成獨立個人的個別或家庭教育,而不應是養成公民的集體或公眾教育。盧梭認為受過自然教育具有美德的個人,只要再給予適當的社會教育,就能成為良好的公民;反之,僅接受公民教育,既不能成為良好公民,也不能成為有美德的個人。
自然教育的基本價值信念,「個人」、「自然」與「道德」以及「尊重兒童」、「依據受教者身心自然發展而施教」等主張,均影響近代西方教育思潮;從國民教育之父裴斯泰洛齊(J.H. Pestalozzi, 1746~1827)和幼稚教育之父福祿貝爾(F.W.A. Froebel, 1782~1852)以至於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和美國進步主義教育等,無不受到自然教育理念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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