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我國立法委員選舉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縣市劃分選舉區,每一選舉區僅選出一名
(B)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D)政黨選票得票率決定各政黨在立法院之總席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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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90), B(1051), C(1150), D(6562), E(0) #2354027
統計: A(4790), B(1051), C(1150), D(6562), E(0) #2354027
詳解 (共 9 筆)
#4140014
(D)政黨選票得票率決定各政黨在立法院之總席次比例 .只有不分區34人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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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3155
區域立法委員: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各選區選出一名立委,每一選區選民人數須達約二十萬七千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國民總人口數與立委席次相除得商),未達人數標準之縣市如離島縣市皆保證一席立委名額,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
原住民立法委員: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個複數選區選出,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各選區選出三名立委。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當選名單中需有半數婦女保障名額。
以上當選皆會產生席次
原住民立法委員: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個複數選區選出,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各選區選出三名立委。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當選名單中需有半數婦女保障名額。
以上當選皆會產生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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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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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7792
補充A選項曾出現的考古題:
12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下列關於立法委員選舉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合格選民可以投兩票
(B)直轄市、縣市之選舉區,每區只能選出一名立法委員→正確
(C)得到超過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才能分配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席次
(D)各政黨提出之不分區立法委員候選名單,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答案:D
普考◆法學知識- 108 年 - 108 普通考試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重複)#7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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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8563
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
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
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所以A也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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