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偽造數本護照以便未來賣給他人從事不法行為,詎料未售出前,即被執法人員查獲,甲成立何罪?
(A)不成立犯罪
(B)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偽造特種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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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8), B(35), C(510), D(6052), E(0) #3116874
統計: A(278), B(35), C(510), D(6052), E(0) #3116874
詳解 (共 3 筆)
#7324848
1. 為什麼 D 是正確的?
- 法條依據:根據《刑法》第 212 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特許證、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文書性質:護照在刑法文書分類中屬於「特種文書」。雖然護照是由政府機關核發,性質上看似公文書,但刑法為了與一般處罰較重的偽造公文書罪(第 211 條,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做出區隔,對於這類「關於身分、能力、特許」的特定證明文件,設有專條(第 212 條)採較輕的處罰。
- 足以生損害:甲偽造護照的行為,即便尚未賣出,只要該偽造行為「足以生損害」於國家對於出入境管理的正確性,犯罪即已完成。
2. 為什麼其他選項是錯誤的?
- A 錯誤:偽造特種文書罪並不處罰「預備犯」,但「偽造完成」本身即構成既遂。甲已「偽造數本」,行為已完成,並非不成立犯罪。
- B 錯誤:公文書登載不實罪(第 213 條)的主體必須是「公務員」。甲為一般人,不適用此條;且本案涉及的是「偽造」,而非「登載不實」。
- C 錯誤:護照並非私文書。私文書通常指私人名義製作的契約、信函等。
2025 備考重點:
在四等考試中,區分普通文書(私/公文書)與特種文書是必考題。記住:護照、駕照、身分證、畢業證書、特許證(如營業執照)都屬於第 212 條的「特種文書」。 全國法規資料庫:刑法第 2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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