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刑法之沒收,下列何者正確?
(A)沒收只能對犯罪人行之,對第三人不能沒收
(B)犯罪所得屬於義務沒收之類型
(C)犯罪所得之沒收不以違法行為為前提
(D)只有犯罪人擁有所有權的犯罪所得,才是沒收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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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2), B(2410), C(596), D(222), E(0) #3295602

詳解 (共 5 筆)

#6190925
沒收分為義務沒收&職務沒收 2種 義務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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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因特定情況下可以對第三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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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敘述: (B) 犯罪所得屬於義務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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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分為兩種類型,一種為法官有裁量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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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0569
  • (A) 沒收只能對犯罪人行之,對第三人不能沒收錯誤
    根據我國 2016 年刑法沒收新制,為了徹底剝奪犯罪所得,增訂了「第三人沒收」的規定(刑法§38-1 第 2 項)。如果犯罪行為人將犯罪所得轉移給第三人,而該第三人是惡意(明知其為犯罪所得)或無償、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那麼該犯罪所得仍然可以從第三人手中沒收。

  • (B) 犯罪所得屬於義務沒收之類型正確
    根據刑法第 38-1 條第 1 項規定:「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條文中使用「沒收之」而非「得沒收之」,表示法院對於犯罪所得的宣告沒收是**應為(義務)**而非得為(裁量)。其立法精神在於「任何人都不得因犯罪而獲有利益」,因此只要是犯罪所得,原則上就必須宣告沒收,此為「義務沒收」。

  • (C) 犯罪所得之沒收不以違法行為為前提錯誤
    沒收的根本前提就是存在一個不法行為(犯罪行為)。如果沒有不法行為,就不會有「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違禁物除外)。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行為人未被定罪(例如死亡、逃匿),仍然可以單獨宣告沒收,但這仍然是以存在一個已經發生的不法行為為基礎。

  • (D) 只有犯罪人擁有所有權的犯罪所得,才是沒收的對象錯誤
    如 (A)所述,即使犯罪所得的所有權已經移轉給第三人,在特定條件下仍然可以被沒收。法律上所稱「屬於犯罪行為人」,不以法律上的所有權為限,還包括事實上對財產有管領、支配或使用的權利。立法的目的在於剝奪不法利得,而非僅僅處理所有權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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