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林老師在教導學生有關政府組織的運作後,要求學生進行一項作業:「請為班上設計一個自治組織,說明此一組織包含哪些單位,並說明各單位的功能和運作式。」此作業之教學目標,屬於認知領域的哪一層次?
(A)應用
(B)分析
(C)評鑑
(D)創造 (98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
統計: A(276), B(145), C(28), D(676), E(0) #82604
詳解 (共 10 筆)
"為班上設計"
是要自己想 無中生有
所以是創造
創作
要求將各個元素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且具功能的整體。
6.1產生:要求表徵問題,形成滿足特定規準的多種可能性或形成假設。
6.2計畫:要求規劃能滿足問題規準的解決方法,即發展解決問題的計畫。
6.3製作:製作成品、要求執行明確的解決問題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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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 創造:集合要素以組成一個具協調性或功能性的整體,重組要素為一個新的模型或結構 o 通則化:綜合養殖小雞的記錄,提出小雞的生長歷程看法 o 規劃:撰寫一個觀察蝴蝶生態的計畫 o 製作:創作歌曲和樂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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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的『綜合』就是新版的『創造』 這是取自阿摩其他網頁 |
美國教育學者Bloom提到的教育目標中,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郭生玉,民85):
1.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
2.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
3.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
4.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分,或找出各部分間的相互關係。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選出、分析、判斷、區別、指出…..組成要素、指出….. 相互關係。
5.綜合:將所學到的片段概念或知識、原理原則與事實等統合成新的整體。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設計、組織、綜合、創造、歸納、聯合等。
6.評鑑:依據某項標準作價值判斷的能力。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評鑑、判斷、評論、比較和批判。
綜合: (1)種種要素及各個部分形成一個整體、模式或歷程。 (2)指學生能將學習到的零碎知識綜合起來,構成自己完整的知識體系。 (3)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或文字表達出自己的意見(如能提出籃球犯規的幾種情形)。 (4)能對某種事物的處理,提出自己的計畫(如能對如何開好班上的慶生會提出計畫)。 (5)能憑抽象思維推演出事物間的關係(如從算數題的演算推演成代數的表達方式)。 (6)例如:設計禁煙標誌、提出一個假設並設計實驗驗證它、歸納出清朝與外國戰爭後的處 理模式、為特定教學情境設計教學單元等。
3.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
5.綜合:將所學到的片段概念或知識、原理原則與事實等統合成新的整體。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設計、組織、綜合、創造、歸納、聯合等。
*綜合也就是新版的創造
整理自7F
還是不懂為什麼不是“應用”???求解,謝謝
??
要怎麼分辨它們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