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關於下列訴訟,何者當事人不具當事人能力?
(A)對於胎兒提起請求清償債務之訴
(B)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請求履行買賣契約之訴
(C)對於心神喪失之成年人,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
(D)對於某市政府請求市府活動餐盒貨款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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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7), B(57), C(318), D(99), E(0) #798334
統計: A(2677), B(57), C(318), D(99), E(0) #798334
詳解 (共 4 筆)
#1050374
民訴第 40 條
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胎兒,關於其可享受之利益,有當事人能力。A
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
中央或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如有錯誤,煩請指正教導,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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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0854
嬰兒是為當事人,但它沒有主動提告「訴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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