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謂之法律保留,下列何者錯誤?
(A)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均無分軒輊受憲法毫無差別之保障
(B)何種事項應立法,應視主管機關層級而異
(C)何種事項應立法,應視侵害法益程度而容許合理之差異
(D)規範密度,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3), B(4485), C(123), D(196), E(0) #1623989
統計: A(333), B(4485), C(123), D(196), E(0) #1623989
詳解 (共 6 筆)
#2612515
司法院大法寬釋字第443號解釋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51
5
#3758455
(A)層級化的法律保留概念
12
2
#4115261
為啥最佳解說C選項有錯 答案不是B嗎???
8
0
#6090547
取自:https://casebf.com/2018/06/18/j443/
層級化的法律保留
釋字443號解釋的理由書中,進一步的說明,其實自由跟權利也是有分位階的,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者可以命令規定,這個和規範密度有關,大法官認為應該考慮幾件事情,包括: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可以允許合理的差異,比如說:
- 憲法保留:憲法第8條規定了人身自由的保障,比如說人民被逮捕拘禁,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那麼,立法者就不能讓檢察機關直接羈押被告,而沒有送到法院審問,這裡是保留給憲法的規定,即便是立法機關,也不能制定違憲的法律來限制人身自由。
- 絕對的法律保留:涉及剝奪生命、限制身體自由這兩種,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透過法律來規定。換言之,沒有授權給行政機關制定剝奪生命或限制身體自由處罰的可能,把人關起來或死刑,一定要留給法律做。
- 相對的法律保留:除了上面三種情形,人身自由、生命、身體,涉及其他的權利自由,像是本案中的遷徙自由,還是要以制定法律的方式來做,但也可以由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來補充規定,只是這裡的授權必須具體明確。舉例來說,釋字765號解釋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限制了自來水公司的財產權,但施行細則本身是行政命令,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授權的母法土地徵收條例也只是泛泛的說:本條例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甚麼都沒講,根本沒有具體明確的授權。
- 無須法律保留:講到這裡,大家肯定悶了,行政機關的命令到底能幹嘛?這也不行,那也不可以。443號解釋繼續說了,如果只是執行法律的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就可以讓主管機關發布命令規範,這個時候,雖然可能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但並不是不可以。
B錯:層級化法律保留不等於題目說的「視主管機關層級而異」,應斟酌規範密度、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上面的整理)。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