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62532 | 科目: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62532

年份:106年

科目: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0. 期貨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具資產配置理念之傘型期貨信託基金,其對不特定人募集發行傘 型期貨信託基金者,下列有關期貨信託事業募集傘型共同基金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子期貨信託基金數不得超過五檔
(B)應一次申請同時募集;當任一子期貨信託基金未達成立條件時,該傘型期貨信託基金即不成 立
(C)子期貨信託基金間不得有自動轉換機制,子期貨信託基金間之轉換應由受益人申請方得 辦理,其轉換費用得由期貨信託事業自行訂定
(D)子期貨信託基金得依資產配置理念,選擇為某一種類期貨信託基金或交叉組合各種類期貨信託基 金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3889210
未解鎖
法規名稱: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二 章...
(共 34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