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2878
年份:110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1 甲地主為了炒房賺錢,於蓋好建案後,與員工乙、丙合謀,進而在售屋後,盜刻買家 A 印章,用以
偽造契約墊高買賣價金,並以墊高後的價錢做實價登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丙三人共同偽造契約並提出供實價登錄,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共同正犯
(B)甲、乙、丙三人提出內容不實之契約供實價登錄,依實務見解,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共同正犯
(C)若買家 A 知情,並配合墊高價金,亦不成立任何犯罪
(D)買家 A 如持該偽造之契約向銀行取得較高額之貸款,另可能成立詐欺罪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選項A、D 毫無疑問選項B、C提出內容不...
未解鎖
討論B選項,其餘正確。A成立使公務員登載...
未解鎖
比較94年司法四等、司法院80廳刑一字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