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工
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為?
(A)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
限,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
(B)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應就逾
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部分,分別計罰違約金。
(C)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
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
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後發還。
(D)最後履約期限與其他
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最後履
約期限之違約金。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四十八、 (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
未解鎖
採購契約要項(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採購契約要項】第 48 條(全部完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