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於所有土地上種植果實,果實自落於乙市政府公用地上,該果實所有權歸屬於誰?
(A)果實自落於地時成為無主物,以先占者取得所有權
(B)為甲和乙市政府所共有
(C)為乙市政府所有
(D)為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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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8), B(67), C(1248), D(3799), E(0) #1481837

詳解 (共 4 筆)

#1549719
民法第798條: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但書所講表示果實落在公用地,還是屬於原土地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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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05

落在鄰地→鄰地所有人

落在公用地→種植果樹土地所有人

B 甲承租乙之土地種植果樹,樹上結實累累,該樹上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甲乙分別共有 
(D)甲乙公同共有 
未分離果實視為土地成分(定著物)
→土地所有人所有

承租人有採收權,採收後分離果實為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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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080

私解:地有>樹有>果實

私地有,公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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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058
民法第798條: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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