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區策略聯盟_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國中特教資賦優異#127550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22.依照特殊教育法第 42 條規定,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時應考量資賦優異學生哪些要項?(A)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B)身心特質、智力、成就表象、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C)智力、性向、成就表現、認知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D)智力、成就表現、學習特質、興趣及特殊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