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中對發展遲緩的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A)未滿八歲之兒童
(B)至少有兩項以上學習有困難
(C)主要為社會環境因素所造成
(D)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資料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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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69), C(13), D(1638), E(0) #2369151

詳解 (共 4 筆)

#4140103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A)未滿八歲之兒童→六歲

(B)至少有兩項以上學習有困難→無限定兩項

(C)主要為社會環境因素所造成→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

(D)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資料綜合研判。(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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