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三日按滯納 數額加徵多少滯納金?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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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1), B(9), C(9), D(6), E(0) #3381545

詳解 (共 3 筆)

#6294554
拖延三天一趴,越拖越可怕。   稅捐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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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的規定:

  • 自111年1月1日起,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因此,答案是 (A) 百分之一。

重要資訊摘要:

  • 新制滯納金計算方式:每逾3日加徵1%。
  • 最高加徵率:10%。
  • 舊制滯納金計算方式:每逾2日加徵1%。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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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9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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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第20條 1.依稅法規定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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