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代理之規定,何者錯誤?
(A)訴訟代理人有 2 人以上者,原則上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B)訴訟代理權,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C)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D)民事訴訟案件上訴至第三審,原則上應由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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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3), B(2791), C(237), D(237), E(0) #3034464
統計: A(273), B(2791), C(237), D(237), E(0) #3034464
詳解 (共 8 筆)
#615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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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訴訟代理人有 2 人以上者,原則上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71條第1項---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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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訴訟代理權,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民事訴訟法第73條---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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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項---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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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民事訴訟案件上訴至第三審,原則上應由律師代理
民事訴訟法第474條第2項---第三審法院行言詞辯論時,應由兩造委任律師代理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項---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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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662
這題是考 **民事訴訟代理人** 的規定,題幹問的是:「下列關於民事訴訟代理之規定,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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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個選項解析如下:
#### ✅ (A) 訴訟代理人有 2 人以上者,原則上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第69條第1項:
> 「有數訴訟代理人者,均得單獨為訴訟行為。但法院因事實之情形,認為有必要者,得命其共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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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訴訟代理權,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 **錯誤!**
依《民事訴訟法》第70條:
> 「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 所以這選項的敘述 **與法條相反**,是題目的正解(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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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項但書:
> 原則上應委任律師,但經審判長許可,可委任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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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民事訴訟案件上訴至第三審,原則上應由律師代理
✔ 正確!依《民訴法》第466-1條:
> 第三審程序中,**原則上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除非經法院認為不委任律師無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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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確答案:**(B)**
你選了 (D) 是**錯的**,(D) 的內容雖然常讓人誤會是「必須律師」,但其實「原則上」這樣寫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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