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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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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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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年份:
111年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8. 依美國發生過之司法實務案例,某年十一月份之小麥期貨契約市場價格為每蒲式耳 95 美分,有一 客戶希望以較低之價格購買,因此以 94 7/8 或 94 3/4 之價格假裝賣出,以引誘善意之交易人為 較低價格之賣出,然後此客戶卻突然轉為買方,同時其原先賣出之價格即被沖洗掉,因而獲利。 此一情形構成就我國期貨交易法上之規定為何種違法行為?
(A)散布謠言或不實資料
(B)沖洗交易(Wash Sales)
(C)擠壓軋空(Squeeze)
(D)交叉交易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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