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關於抗拒(resistance)的論述,何者較能凸顯積極主動的意涵?
(A)兩敗俱傷,在所不惜
(B)破除威權,彰顯主體
(C)接受操弄,迎合主張
(D)作繭自縛,再製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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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744), C(19), D(9), E(0) #796294
統計: A(35), B(744), C(19), D(9), E(0) #796294
詳解 (共 1 筆)
#5189160
基本上,消極跟積極的差別就在於有沒有想要主動去造成一些結果,消極的意思比較偏「不要去...不要做...」,積極的意思比較偏「要怎麼做、解決問題」等等。例如法律優位原則被稱為消極原則,是因為它的內涵是「位階較低的法律或命令不可牴觸位階較高的憲法或法律」;而法律保留原則被稱為積極原則,是因為它的內涵是「一切行政行為必須要有法律依據」。有了這個概念之後再回來看這題,就會發現(B)破除威權,彰顯主體,比較有積極主動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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