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特殊教育新課綱之一至二年級生活課程之學習內涵,除
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之外,下
列何者不是應納入的相關能力訓練?
(A)生活應用
(B)生活常規
(C)生活技能
(D)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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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0), B(618), C(434), D(505), E(0) #1589468
統計: A(1520), B(618), C(434), D(505), E(0) #1589468
詳解 (共 10 筆)
#2696337
《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大綱》p11
四、 各學習領域之階段劃分
( 二) 一至二年級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三大學習領域應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劃統合為生活課程。生活課程之學習內涵除三大學習領域外,應納入「生活自理」、「生活常規」及「生活技能」等特殊教育學生所需之相關能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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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030
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學習領域與節數中各階段領域之劃分第二點:
(二) 一至二年級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三大學習領域應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劃統合為生活課程。生活課程之學習內涵除三大學習領域外,應納入「生活自理」、「生活常規」及「生活技能」等特殊教育學生所需之相關能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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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100
能自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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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276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一至二年級社會、自然科學、藝術與綜合活動四大學習領域規劃統合為生活課程。生活課程之學習內涵除四大學習領域外,得納入「生活自理」、「生活常規」及「生活技能」等身心障礙學生所需之相關能力訓練,並得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生活管理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進行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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