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0079
年份:11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34 下列敘述甲之行為,何者不該當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A)討債集團成員甲因討債而對 A 所有的紅磚圍牆噴上白色油漆
(B)甲將一大盆狗糞潑灑於豬肉攤老闆 A 所賣的豬肉,使攤上豬肉受大面積糞便污染
(C)甲將室友 A 所有之鬧鐘丟入魚缸,使無防水功能的鬧鐘浸水而不再作響
(D)甲打開鳥籠,使室友 A 養於鳥籠中的金絲雀振翅高飛離去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1名莊姓男子不滿...
未解鎖
刑法第 354 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