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甲剛滿 17 歲,和剛滿 15 歲的乙合意性交,有關甲、乙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成立刑法第 227 條與幼年人性交罪
(B)乙不成立犯罪
(C)甲所犯之罪屬告訴乃論
(D)甲、乙成立刑法第 227 條之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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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9), B(608), C(475), D(2435), E(0) #3295619

詳解 (共 5 筆)

#6235530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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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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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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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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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3303

第229-1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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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9232
刑法§227與幼年人性交罪【告訴乃論】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A:正確,與未滿16歲人性交即犯罪。
B:正確。為保護兒少福利。未滿16歲人表示性交行為是出於自願的,仍會被認定是受害者。
D:僅甲犯罪。但依刑法§227-1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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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29-1告訴乃論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C:正確。未滿18歲人犯刑法§227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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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3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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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5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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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227條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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