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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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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年第1次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2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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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年第1次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21948 |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年第1次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21948
年份:
104年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34.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期貨商受託從事未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期貨契約交易時,最重之處分為何?
(A)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B)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D)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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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Cai Jen毛
B1 ·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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