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身心障礙學生由國小進入國中之轉銜,國小應於安置確定後幾週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學校?
(A)一週
(B)二週
(C)三週
(D)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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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1032), C(8), D(40), E(0) #25283

詳解 (共 3 筆)

#187819


轉銜幾乎都是"二週"

鑑輔會,ㄧ週前把資料給家長看

二週 資料移交給安置學校

二週 告知家長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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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67


天啊 這題我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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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360
有廢除嗎? 法務部上面還有耶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74
 
第 6 條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 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 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 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 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 ,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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