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何者不宜作為幼兒體能發展的目標?
(A) 協調性
(B) 敏捷性
(C) 平衡性
(D) 肌力和肌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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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630), C(58), D(1990), E(0) #225229

詳解 (共 2 筆)

#206330


基本能力
意 義 及 具 體 方 法
目 的
平 衡 性
如單腳站立、狹窄處站立、登上高處、在不安定的地方站立、在狹窄處走步、閉目行進等,以維持身體平衡及穩定重心等活動為主。
1.平衡性、敏捷性和協調能力的培養不僅在於提高身體動作的調整能力,對於神經與肌肉間的的聯繫也有密切關係。

2.協調能力的培養,目的在促進運動知覺的發展。
敏 捷 性
指對刺激的反應速度。以迅速跨越或穿過障礙物、迅速改變方向、躲避來球或其他物品以免身體被擊中、迅速來回走或跑等活動為主。
協調能力
是指身體各部分動作時間的配合。以投擲、接球、打擊正在移動的球,以球射擊正在動的人或物、改變縱跳時的身體方向、或一面走一面拍掌等活動。
瞬 發 力
是指瞬間能發揮出來的快速行動能力。以跳遠、垂直縱跳、跳越、瞬間用力拍擊等活動為主。
目的在於肌肉的增進,當然也包括了握力、拉力等,這種肌力的目標,對幼兒而言應適可而止。
耐  力
以爬梯、懸垂、手腕支撐身體、持續跑、持物耐久、較長距離及時間之持續跳躍等活動為主。
速  度
是指肌肉收縮的快慢。以最短的時間,用各種姿勢,依一定的方向與距離移動身體前進,或用一定的時間,視其能移動多少距離(如二十五公尺短跑)等活動為主。
 
柔 軟 性
是指關節可動範圍的廣度與動作的大小而言,以上肢前後左右彎曲、滾翻、腳抬高、雙腳前後左右分開站立等活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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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上適應體育這門課時, 老師有提到肌耐力是小學後才會發展出來的, 所以學前不應該要求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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