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有關柏林(I. Berlin)提出的自由概念及其教育蘊義之敘述,何者有誤?
(A)積極自由在於增進個人的能力,有能力自由地去從事想做的事
(B)消極自由在於個人不受限於各種限制的自由,強調基本人權的保障
(C)擁有積極自由後,消極自由的價值能大幅彰顯
(D)教師在維護學生的消極自由後,學生自然就能獲得積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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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0), B(500), C(1458), D(2919), E(0) #1586356

詳解 (共 10 筆)

#2259557

一、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

1.外在自由的條件,有了能力,還要不受限制才能發揮。

2.Berlin的觀點:在什麼樣的限度以內,某一主體(可能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可以或應當被容許做他能做的事,或成為他所能成為的角色,而不被干涉的自由。

3.指基本的人權保障,只對有能力者適用。

二、積極自由(positive feedom)

1.內在的自由條件,可增進每個人的能力。

2.Berlin的觀點:甚麼東西、或甚麼人,有權控制或干涉,從而決定某人應該去做這件事、成為這樣的人,而不應該去做另外一件事,成為另外一種人的自由。

3.指去指導他人增進當事人的能力,以培養其行為的自由。

所以需先有積極自由之後,消極自由才會具有意義,而必須有消極自由的空間,才可達成自我實現。


取自摩友Nancy Tsai 高一上 (2014/03/26 11:46) 

教育行政學筆試。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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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6403

人要怎樣才可以算是自由?一般會想到最直接的回應恐怕是:只要不干涉別人,就不受別人干涉。如果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只要不害人不傷人就沒人管我,也沒人約束我,那我似乎足夠自由。如果我在這種情況下,還抱怨自己不自由,別人可能會說我得了便宜還賣乖,或者說我根本搞錯自由的意思。

這種不受別人干涉的自由,被伯林叫做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這個命名或許可以這樣理解:消極自由是一種「只要別人什麼事都不對你做,你就會自動擁有」的自由。 
【節錄自以下網站,此網站還有積極自由的解釋】
http://philosophy.hk01.com/%E6%96%87%E7%AB%A0/77734/%E4%BC%AF%E6%9E%97%E5%92%8C%E8%87%AA%E7%94%B1%E7%9A%84%E5%85%A9%E7%A8%AE%E7%90%86%E8%A7%A3%E2%80%94%E2%80%94%E6%B6%88%E6%A5%B5%E8%88%87%E7%A9%8D%E6%A5%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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