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得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之主體範圍,下列何者正確?
(A)限於該資訊涉及之人
(B)限於該資訊涉及本人或利害關係人
(C)限於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D)在中華民國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均得申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3), B(1243), C(201), D(6357), E(0) #2353807

詳解 (共 5 筆)

#4134067

常考:政府資訊公開法vs閱覽卷宗~要小心~規範對象不一樣,前者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對象是任何人(設籍),後者只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唷~

220
0
#4309110

政府資訊公開法 VS 閱覽卷宗

所有人vs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9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
之國民,亦同。

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亦得依本法申請之。

行政程序法 第 46 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
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75
0
#4071600

政府資訊公開法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
之國民,亦同。
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亦得依本法申請之。
16
0
#4570095
資訊公開→所有人閱覽卷宗→當事人,利害關...
(共 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4071872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9條第1項 具有中...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826262
未解鎖
37.           3...
(共 3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