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規定必修科目中,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應有幾個學分?
(A)36
(B)42
(C)48
(D)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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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5), B(1053), C(3483), D(455), E(1) #23361

詳解 (共 4 筆)

#18616

這一題可以暫時先拿掉嗎?

9
0
#161259
領域名稱
科目
學分數
備註
語文領域
國文
8
英文
8
數學領域
數學
6-8
社會領域
歷史
6-10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領域
物理
4-6
化學
生物
藝術領域
音樂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生活領域
生活科技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家政
藝術生活
體育領域
體育
4
必修學分數總計
48
4
0
#426536

12048
1
0
#9174
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一六0學分,包括: 〈一〉必修學分:表中所列之必修科目均須修習, 至少須一二0學分成績及格,始得畢業, (其中應包含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四十八學分。) 〈二〉選修學分:至少須修習四十學分。
0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