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有關品位分類制度的說明,何者有誤?
(A)以事為中心
(B)官員既有官階又有職位(務)
(C)職位(務)顯示職責的輕重
(D)可以官大職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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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70), B(65), C(124), D(298), E(0) #130664

詳解 (共 4 筆)

#158283


品位分類制以人為中心

職位分類至以事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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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791

品位分類制度是傳統人事管理領域中一種重要的分類制度。所謂品位分類制度,就是主要以個人的資歷條件(如學歷工作經歷)和身份(如家庭背景)作為分類依據的一種分類制度。它比較強調公務員個人的條件。

特點:

1.品位分類建立的是以為中心的分類體系,人在事先。

2.類強調公職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強調的是通才””而非特殊知識。

3.職責劃分簡單。

4.官位和等級職位可以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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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440
職位顯示權力之等級,代表權責輕重與任務簡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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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455
請問品位制的職位不是和職責輕重"無"絕對相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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