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根據 98 年新修訂之特殊教育法,針對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不再以何種方式提供資優教育?
(A)集中式資優班
(B)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C)巡迴輔導班
(D)特殊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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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0), B(26), C(49), D(39), E(0) #409929

詳解 (共 5 筆)

#611539
芬芳巡迴不集中(資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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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900
第 35 條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 列方式辦理: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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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104
第三十五條   (資賦優異教育之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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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477
【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方案辦理。【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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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6679
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第 40 條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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