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檢察官起訴甲涉嫌與乙共同強盜財物,於審判中,甲聲請傳喚共犯乙及甲之配偶丙以證人身分到庭
作證。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乙於行交互詰問前,即表示其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81 條之規
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B)丙於行交互詰問前,即表示其現為甲之配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80 條第 1 項第 1 款之規定,拒
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C)倘乙與甲共同強盜財物已經另案判決有罪確定,乙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81 條之規定,拒絕證
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D)乙於行主詰問時,已陳述其如何與甲共同強盜財物情節,其於行反詰問時,則表示依據刑事訴訟
法第 181 條之規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第 180 條 (拒絕證言-身分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