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行政訴訟程序停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訴訟之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視為終結
(B)當事人死亡者,依法律所定承受訴訟之人不聲明承受訴訟時,法院應得依職權,以裁定命其續行訴訟
(C)當事人委有訴訟代理人時,該代理權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
(D)起訴前,名義上之當事人已死亡,而未有起訴行為者,該死亡者之繼承人亦得聲明承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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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4), B(2957), C(253), D(1453), E(0) #2436365
統計: A(414), B(2957), C(253), D(1453), E(0) #2436365
詳解 (共 8 筆)
#4318327
(A)行政訴訟之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視為終結
行政訴訟法第 186 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百
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六條至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百八十五條至第一百
八十七條之規定,於本節準用之。
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68 條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
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B)當事人死亡者,依法律所定承受訴訟之人不聲明承受訴訟時,法院應得依職權,以裁定命其續行訴訟
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78 條
當事人不聲明承受訴訟時,法院亦得依職權,以裁定命其續行訴訟。
(C)當事人委有訴訟代理人時,該代理權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
行政訴訟法第 53 條
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
或機關經裁撤、改組者,亦同。
(D)起訴前,名義上之當事人已死亡,而未有起訴行為者,該死亡者之繼承人亦得聲明承受訴訟
行政入訟法第 22 條
自然人、法人、中央及地方機關、非法人之團體,有當事人能力。
我查行政訴訟法(包括準用之民事訴訟法)沒有類相關規定,
推論當事人已死亡,並非自然人,且非為訴訟程序進行中死亡,
故無繼承人承受訴訟之問題。有誤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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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880
(A)行政訴訟之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視為終結
當然停止第 179 條
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
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依第二十九條規定,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
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承受其訴
訟以前當然停止。
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依第二十九條規定,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
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承受其訴
訟以前當然停止。
(B)當事人死亡者,依法律所定承受訴訟之人不聲明承受訴訟時,法院應得依職權,以裁定命其續行訴訟
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
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依第二十九條規定,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
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承受其訴
訟以前當然停止。
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依第二十九條規定,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
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承受其訴
訟以前當然停止。
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於有訴訟代理人時不適用之。但行政法院得酌量
情形裁定停止其訴訟程序。
情形裁定停止其訴訟程序。
(C)當事人委有訴訟代理人時,該代理權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
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
或機關經裁撤、改組者,亦同。
或機關經裁撤、改組者,亦同。
(D)起訴前,名義上之當事人已死亡,而未有起訴行為者,該死亡者之繼承人亦得聲明承受訴訟
死亡之日起,即不能再為訴訟當事人,自亦不能再以死亡者之名義,提起訴. 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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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7106
選項B,應得依是哪國立法用詞?又應、又得、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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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訴訟法第179條規定,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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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992
D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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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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